那么从哪入手?可以继续从工业化、就业、收入分配不同的改革环节入手,也可以坚持从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分别入手。 但是长期以来,在此方面我们已作出了不少努力,然而成效并不明显。建议加快改革步伐,下一步从户籍制度改革入手。下大决心,分两步走: 第一步,用三年时间,宣布对除特大城市、超特大城市共21个城市外,对其它各城市宣布取消户籍迁移管制,实现各城市间、城乡间人员的迁移自由化,被迁入城市居民享受该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福利待遇。如此一来,要求各级政府根据人口迁移情况,对民生各类福利支出,按一定的标准,一项一项算细账,分类分批,逐年实现,人口迁移是变化的、动态的。 在摸清动态性“家底”中,必然暴露有些地方财力的窟窿,由此倒逼对长期以来中国增长模式转换至关重要的、又长期呼吁得不到解决的央地财税矛盾进一步暴露。由此,推动进一步改革,提出围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对国民经济调整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财税改革制度。 第二步,在此基础上,把上述21个特大、超特大城市包括在内,向全国提出逐步解决全体国民实现平等的基础性保障的庄严承诺,真正夯实大国消费市场的基础。 同时,这会影响我国经济结构的根本性调整,间接推动产业的市场内生性调整,削弱各级政府长期以来一讲稳增长,就难以克服政府搞投资、对产业政策“过度干预”、低效投资的依赖,真正使国民经济步入良性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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