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的起源 在洛克看来,哲学是关于事物的真正的知识,包括事物的本质(物理学),人作为有理性、有意志的动因应该做什么(实践学或者伦理学),以及获取和交流这样一种知识的途径和方法(符号学或逻辑学)。洛克认为知识问题是三者之中最重要的,他认为我们进行研究之前,有必要检查我们自己的能力,弄明白我们的理智适合或者不适合做什么。这是他在《人类理智论》中做的主要工作。但是,他声明,我们必须首先研究我们的知识的界限是什么。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发现我们的知识产生的来源,因为,如果笛卡尔和很多其他人的观点是真确的,即认为人们有关于原则的天赋知识,那么,就没有理由质疑知识的有效性。因此,这位英国思想家在《人类理智论》第一卷中就讨论了天赋观念的问题,但这部分是最后写成的。 如果心灵中有某些天赋的原则,那么心灵就一定能够意识到它们,因为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在心灵中存在却不被意识到,据此,洛克进而反驳了天赋真理的理论。人的心灵中不存在理论的或实践的原则,即便是有,获得这些真理的方式可能会与获取其他真理的方式一样。如果原则可以被印在心灵之上而不被心灵所认知,就没办法区分哪些是固有的原则,哪些不是。不能说当我们运用理性的时候,我们就意识到了这样的真理,因为孩子、未受教育者和野人长期以来都拥有理性,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些真理。对一个命题的直接认同也不能证明它的原始性。道德法则不能说是天赋的,因为它们不是自明的或普遍被接受的,也没有迫使人行动。对很多民族来说是罪恶的东西,对另一个民族则是义务。若说由于偏见、教育和习俗的原因,这些观念已经渐渐变模糊,就等于否认它们是被普遍接受的。如果我们认为它们不会被淡忘,它们就应该出现在所有人身上,且在儿童和未受教育者身上最为清晰。笛卡尔如此强调的上帝观念不可能是天赋的,下述事实可以证明,即整个部落要么缺乏对上帝的观念和知识,要么对他没有清晰的印象。即便整个人类都有上帝观念,也不能就说这一观念是天赋的。关于火、太阳、热和数字的观念并没有因为它们在人类中被普遍认识和接受而被证明是天赋的。一个有理性的人,在造物主的作品中反思神圣智慧和力量的可见印迹,一定会发现有一个神,但这并不能确立上帝观念的天赋性。 简言之,观念和原则就像艺术和科学一样,几乎没有天赋性质。心灵在最初状态中,是一块“白板”,一个“暗室”,一个“空箱”或一张“白纸”,不具备任何特征和任何观念。现在的问题是,内容是怎么被添加进去的?对此,洛克用一个词回答—“经验”;我们的全部知识都以经验为基础,并最终从经验中派生。我们一切观念的两个来源是感觉(通过它心灵被充实了感觉属性)和反省或内感官(它为心灵提供了关于自身活动的观念,比如知觉、思维、怀疑、相信、推理、认知、意愿等)。人类心灵的首要功能是理智获得印象的能力,要么是由于外部对象而通过感官得来的印象,要么是当心灵反省这些印象时通过自己的活动得来的印象。洛克用观念一词指心灵直接把握的任何东西,或者是知觉、思想或理智的直接对象。 这样获得的观念是简单观念,心灵有能力以无限多的多样性对它们进行重复、对比和组合,因此可以随意构成新的复杂观念。然而,理智没有力量创造或构建一个新的简单观念。有些简单观念只通过一个感官进入我们的心灵,比如关于颜色、声音、热、冷、硬度等的观念;有些则是通过多个感官被输入心灵的,比如空间或广延,形状、静止和运动,它们是通过视觉和触觉进入的。还有些只是通过反省获得的,也就是说,心灵观察到了自身对于那些已经拥有的观念的操作,并以此方式获得更多的观念,比如,它注意到了知觉、保留和记忆、分辨、比较、复合、命名和抽象等。最后还有一些观念是我们通过感觉和反省获得的—其中有快乐和痛苦或不适、力量、存在、统一、相续和延续。 尽管我们的很多感觉观念与外部属性类似,但大部分都与在我们之外存在的事物不相似,不是对象中固有的事物的精确影像或摹写。对象所具有的在我们身上产生观念的能力被称为属性。这些属性中有一些为对象自身所有,完全无法与它们彻底分开;洛克称之为原始的或首要的属性;其中有:坚实性、广延性、形状、运动或静止,还有数目。颜色、声音、味道之类的属性被称为次要属性,若不是我们自身具有的通过事物的首要属性产生各种各样的感觉的能力,它们在对象之中什么也不是。 我们所有的简单观念都是通过感觉和反省这两个渠道获得的;我们的全部知识都是从这些简单观念中派生的,就像词语是由26个字母组成的一样。外部和内部感觉是光线进入理智的暗室的窗户。心灵能够通过自身的能力将这些简单观念综合在一起,并创造出新的复杂观念;心灵能够将两个观念放在一起,一并观察它们,并借此形成关于关系的观念;最后,心灵还可以将观念同在现实存在中与之相伴的另一些观念分离开来;这种活动叫作抽象。心灵在接受所有的简单观念方面是被动的,但在以上描述的活动中,心灵具有着支配观念的能力。 无数多的复杂观念可以分为三种:样式、实体和关系。样式观念是这样一种观念,其中不包含独立自存的假定,而是被看作实体的属性或从属物,比如三角形、感激和谋杀。简单样式是同一简单观念的变化,在不同的组合中重复,没有其他种类的简单观念混杂;因此,二十个或一打就是通过单位的相续叠加得来的样式。混合样式是好几种简单观念复合而成的,被放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复杂观念,比如美就在于颜色和形状的某种组合,在观看者身上产生了愉悦或快乐。通过将关于空间的简单观念复合,我们得到了广大、形状、地点和无限扩展之类的简单样式;小时、日、年、时间和永恒是关于延续的简单样式。此外还有关于思维和心灵活动的简单样式。 我们的实体观念也是简单观念在我们心灵中被放置在一起而构成的复杂观念。关于实体的复杂观念是属性观念和关于这些属性的支撑物或承载物的含糊观念相结合形成的,被认为代表了一种独立的具体事物。因此,关于实体铅的观念就包含了这一假设的或含糊的承载物观念,关于某种灰白颜色的观念,某种程度的重量、硬度、柔韧性和可熔性的观念就在此承载物观念中被结合在一起。我们注意到一些从感觉和反省中派生的简单观念恒常出现在一起;我们就假定它们属于同一事物,并用一个名词称呼如此结合在一起的它们。我们无法想象这些属性或观念如何独立地存在,所以,我们假定存在着一种基础,这些属性从中产生,并在其中保持存在;我们称这样的基础为实体。我们有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观念,也有上帝观念。 心灵也通过将一物与另一物进行比较而获得某些关系观念:心灵首先拿来或是放置一物于另一物近旁,而后将注意力由一物移至另一物,观察它们之间的关系。 一切事物都可以具有关系,并且所有的关系观念都是由简单观念构成的。因果观念是存在于诸观念之中的最具广泛性的关系;它既是从感觉中,也是从反省中派生的。通过感官我们了解到事物在变化,属性和实体开始存在,它们的存在是其他属性和实体的活动的结果。我们称产生简单或复杂观念的东西为原因;被生成的东西为结果;因此,热是蜡块流动的原因。原因是导致另一事物—简单观念、实体或样式—出现的东西;结果是开端源自其他某种事物的东西。不同种类的原因包含了创造、生成、制造、更改。要形成因果观念,考虑到某种简单观念或实体由于某种其他观念或实体的活动而开始存在,这就足够了,即便不知道那种活动的方式如何。因果观念最具广泛性,因此是科学意义上的重要关系,但还有无数的其他种类的关系,比如时间、地点、广延的关系、同一和差异的关系,还有道德关系等等。 |